各位研究生指導教師:
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(以下簡稱北京市教委)通知要求,中國科學院大學(以下簡稱“國科大”)繼續遵循“穩步穩妥、分期分批”的原則,統一認定聘任教師的“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”。現將2014年春季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申請對象
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份,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(男60周歲、女55周歲),具備國民教育系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和《教師法》規定認定高校教師資格條件,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,在所工作的導師。
二、申請條件
從事研究生培養工作的中國科學院院士、中國工程院院士以及具備以下條件的導師可以申請認定教師資格:
1. 參加過國科大舉辦的導師研討班且取得培訓證書(2000年前獲得導師資格者除外);
2. 為研究生開設過課程。
三、申請程序
(一)申請人網上報名并在線打印相關表格
申請人于2014年4月4日13:00至4月11日16:00,登錄北京市教師資格網(www.bjtcc.org.cn),按《網上報名操作說明》(附件2)進行網上報名,請務必仔細閱讀操作說明及“填表注意事項”。申請人網上填寫完畢后,按說明用A4紙自行雙面在線打印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》及《思想品德鑒定表》均一式兩份,并將《思想品德鑒定表》與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》一起用膠水沿左側粘貼整齊(不要用釘書機裝訂),申請者本人簽字后連同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(4.8*3.3cm)證件照1張交到研究生部教學樓206室。
(二)國科大審核、公示及上報
國科大對申請人的網上報名資料及提交的紙質材料進行審核,于4月18日前對擬認定高校教師資格的人員進行公示,并在4月下旬將審核及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名單及材料報送北京市教委。
(三)北京市教委終審及證書發放
北京市教委對國科大上報的材料進行最終審批。國科大將在6月份公布獲得此次北京市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人員的名單,并陸續將證書發放至各研究所。
四、其他說明
(一)每位申請人只能申請一種專業的教師資格,已獲得其他省市(非北京市)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人員若此次申請北京市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,申請專業須與已獲高等教師資格不同。
(二)以往經我校申請獲得北京市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者,如證書丟失或信息有誤,可申請補辦換發,有關內容請參照《北京市教師資格證書補辦換發辦法》(附件4)。
國科大學位辦聯系方式:
聯 系 人: 劉 玲 王濟洲
電 話:(010)88256187 88256234
傳 真:(010)88256111 88256234
聯系地址:北京市石景山區玉泉路19號(甲)
中國科學院大學 學位辦
郵 編:100049
電子信箱:ado@ucas.ac.cn
長春光機所研究生部聯系方式:
聯 系 人: 方秀軍
電 話:86176863
附件1. 2014年春季北京市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認定名額分配表
附件2. 網上報名操作說明
附件3. 2014年春季北京市申請高等學校教師資格人員情況匯總表
附件4. 北京市教師資格證書補辦換發辦法
長春光機所研究生部
2014年4月3日